红塔区

红塔区建立“干部末位管理”反向激励机制

发布时间:2017-03-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领导干部一年来工作成效的好坏,不仅只是“优秀”或“合格”的评语,还事关下一年工作职务的安排——这就是红塔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实施的“干部末位管理”反向激励机制。记者近日从红塔区委组织部了解到,红塔区委制定出台了《红塔区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末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末位管理的方式,从严管理、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红塔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介绍,干部末位管理是指区委、区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排名处于末位(完成工作任务的除外)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优胜劣汰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与以往的干部考评管理制度不同,红塔区新出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末位管理办法呈现出三大亮点:一是围绕中心重点工作,紧扣实际,准确把握干部末位管理的目标原则,依法依规设立末位认定的依据,充分运用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二是在充分考虑不同部门不同职能的基础上,分乡(街道)、党群部门、行政部门三类进行合理排位。三是奖罚分明,处于末位的单位当年不得评先,领导干部个人不得评优、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积极整改的,作为日后提拔使用的依据,整改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则进行组织处理。“今年,我们对红塔区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办法进行了部分调整,将领导干部的工作评价与单位排名挂钩,避免出现单位考评排名处于末尾,领导还可以评为优秀的情况。”红塔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说。

对处于末位的领导干部怎么处理?红塔区委组织部介绍,一是提醒谈话,当年未完成任务且处于末位的,由区委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被谈话单位要找差距、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开展班子整顿,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二是组织处理,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区委视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诫勉、调整职务、停职、免职或纪律处分等处理。三是取消评先评优,当年未完成任务且处于末位的,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资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记者了解到,红塔区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末位管理制度,是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的重要手段,是靠成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以业绩定奖惩的奖优罚劣反向激励机制。其间,将依据敢于担当、崇尚实干、实事求是三大原则进行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工作业绩。红塔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建宏认为,末位管理有利于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发挥好综合考评结果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指挥棒”、“晴雨表”作用,进一步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注意力聚集到改革发展上来,激励干部勇于担当、整体向上,推动红塔区“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向纵深发展。(玉溪日报记者  李晓兰  胡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