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

488万元大病医疗费惠及297名患病群众

发布时间:2017-03-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2015年,红塔区按照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共有297名患者享受到4888275.22元的大病保险医疗费报销待遇,人均报销16458.84元。

  红塔区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自2011年7月开始实施。随着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补充作用日益凸显,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按照红塔区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凡红塔区参保的城镇居民,只要基本医疗保险段统筹基金支付至2.5万元(特殊病基本医疗保险段统筹基金支付至3万元),超过部分将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报销支付每人每年6万元。在2015年享受到大病保险医疗费报销待遇的297名患者,每人只按标准缴纳了30元(从缴纳的医保费110元中扣出)的大病保险费。(通讯员  张树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