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6-01-0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日前,红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听取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讨论并表决通过《玉溪市红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红塔区第四届人大代表张兴文采取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讨论决定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殷绍焜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吴渔琛和区人民法院院长分别作的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围绕法院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落实情况、《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等14项内容开展审议意见满意度测评。

  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玉溪市红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红塔区第四届人大代表张兴文采取取保候审的决定》。

  会议还讨论决定了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一是听取红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姜永祥所作的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二是讨论通过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议程、日程草案;三是讨论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和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四是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五是讨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