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

红塔区38所公办学校实现校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5-05-2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截至5月21日,红塔区区属的38所公办幼儿园、中小学以及高中均实现校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今年4月,红塔区为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到位的权利运行结构和机制,促进校务管理工作更加透明、廉洁高效,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并于4月22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区纪委和区教育联合根据实施方案,统一制定了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程序等制度,明确了校务监督委员会职责范围;随后,各学校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于5月21日完成了校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明确了人员组成。据悉,各学校的校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从各学校的教职工中推选产生,其中,主要从各学校的工会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或普通教职工代表中产生。一般由3至5名委员组成,再从其中选出一名投票分值最高的中共党员为主任。

在接下来的日常工作中,校务监督委员会将参与到学校重大校务决策监督,工程、采购监督,资金财务监督,重大事项监督,校务公开情况监督中去,并享有了解本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知情权,监督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参与权,对学校制度、决策和事关师生利益等事项的质询和建议权,以及对学校党务、校务、财务和办事公开等事物的审核权。除此之外,校务监督委员会还将协助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学校和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好各类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向校党组织、教职工大会报告校务监督工作情况;及时向校方反映师生和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