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华宁县自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措施落实,改革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为扎实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华宁县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村是实施主体,乡(镇、街道)是责任主体,县级党委政府负总责”的具体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了县级负总责、部门统筹协调、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协同推动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各级加快改革工作进度。同时,采取逐级培训和就地培训的方式,从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业务技术、操作规程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各级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促进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县5个乡(镇、街道)75个村(社区)631个村(居)民小组全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工作,认定农户数51583户,认定成员177698人。4个试点组完成了股权量化、股权设置,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2个。目前,已全面转入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工作。(玉溪日报特约通讯员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