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
经过两天的自学,近日,中共华宁十二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七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为推动华宁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县委书记黄云鹍主持集中学习并作动员和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职尽责,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首次出台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的党内法规,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深学笃用,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遵规、履职、尽责上真作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折不扣落实好《规定》各项要求,不断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上新水平、开创新局面。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规定》明确的事项执行到位。要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全力打造全媒体、立体化、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格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积极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应急管理,完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和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会上,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重点发言。(玉溪日报特约通讯员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