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县总河长会召开
近日,华宁县召开全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县总河长会议,总结2017年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会议指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担当,精准施策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黄云鹍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副总河长张燕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华宁县江河众多、水系发达,库塘泉眼星罗棋布,渠道纵横交错,境内有南盘江、曲江等5条主要河流,径流面积30平方千米以上有6条小河,共有水库、坝塘202座,蓄水总容量4517万m3。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河(湖)长制,为实现华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河长制目标任务,把握共性、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确保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差距明确工作路径,进一步理清理顺河湖保护管理职责,加快制定实施《华宁县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以点带面不断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见效。要统筹系统治理,着眼重点推进水岸共治,重点推进污染源普查、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水源地综合保护、水资源双控、水域岸线管控、地下水清理整治、水生态修复和河湖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基本实现河道内无垃圾漂浮物、无污水直排、无妨碍行洪物、无违章建筑物、无违法采砂、无损毁河湖堤行为的“六无”目标;加快实施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一批民生水利项目,确保水利工程防洪减灾效益明显提升;大力推进城镇水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每年完成新增2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效河湖管理机制,推进岸线管理保护、水资源功能管控、河湖水环境监管、水资源补偿和责任审计制度建设及河(湖)长制法治化建设,建立河道管理办法、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制度,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对各类水污染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严格管控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编制“一河(湖)一策”,完善“一河(湖)一档”台账。
会议强调,各河(湖)长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协同配合,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长抓长管、严抓严管,用河(湖)长制推进河(湖)长治、长清。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全县河湖库渠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玉溪日报特约记者 陈志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