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近年来,华宁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打造绿色华宁,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建立健全制度和规划。制定了《华宁县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华宁县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工作实施方案》等,编制了《华宁县“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华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0年)》《华宁县提高森林覆盖率五年专项规划(2017―2021年)》,科学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实施植树造林工程。实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等工程,累计实施封山育林6.3万亩、人工造林15万亩、公益林管护53.1万亩、绿化造林7万亩,完善39.08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及14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签订管护责任状77份,完成了全县天然林停伐保护方案的编制;成立华宁县登楼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有效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及湿地管理工作。
生态文明创建成效显著。及时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编制《华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0年)》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被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第二批生态文明县,盘溪镇完成了省级生态乡镇创建验收,实现了云南省生态乡镇创建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累计被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已验收待命名2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4个,已验收待命名1个;省级绿色社区7个、市级绿色社区12个,省级绿色学校8所、市级绿色学校25所。
人居环境大幅提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建设示范村6个。投资230万元完成通红甸乡美丽乡镇建设,青龙镇来保康村和宁州街道冲麦村被列入国家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并启动建设。实施青龙镇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华溪镇集镇供水工程、盘溪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水两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全面推进村庄“四清理”,累计拆除违法违规建筑31000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28000平方米,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11辆,配套箱体30个,生态美、村容美、生活美、乡风美的新农村逐步形成。(玉溪日报特约记者 陈志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