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

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44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8-01-09 来源:玉溪网

1月5日,华宁十二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44次会议,研究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2018年财政预算及十二届县委四次全体会议、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县政协九届二次全会等有关事宜。

县委书记黄云鹍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政府常务会提交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有关安排。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要围绕2018年全县GDP过百亿的目标,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的经济指标要求,做好精准测算、统筹谋划,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全县上下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等各项工作,积极推动产业转型,想方设法抓项目、促融资,努力推动2018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好成绩。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算的重要性,转变预算编制观念,提高预算的科学合理性;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十二届县委四次全会相关事宜、全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二次全会有关事宜。会议原则同意于1月10日召开十二届县委四次全会,于1月16日至20日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月14日至15日召开县政协九届二次全会。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做精做细做实各个会议的筹备工作,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分工,确保会议开出新气象;要高质量起草好工作报告,认真听取、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好各项工作报告;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各级的实施办法,改进大会组织方式,严肃会风会纪,确保会议风清气正。要做好会议精神的宣传报道,把会议精神及时传递到方方面面,凝聚起推动华宁跨越发展的广泛共识。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中共华宁县委关于实干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2017年党的建设工作专题报告》、《关于绿色华宁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等相关事宜。(玉溪日报特约通讯员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