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2025年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统计表

发布时间:2025-05-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2025年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统计表

 

序号

牵头考核部门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频次

备注

1

市发展改革委

(市能源局)

重点用能单位和非工业领域用能单位节能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节能监察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第二条、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第二十条。

每年1


2

对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3

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

对高耗能企业的节能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第四条,《云南省工业节能监察办法(暂行)》(云工信规〔20211号)第四条。

每年1


4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检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巡检工作制度的通知》(无管〔2023214号)。

每半年1


5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条,《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23号)。

每季度1


6

市民政局

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

《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4号)第二十三条。

每年1


7

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313号)

根据线索问题对涉嫌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检查


8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第六条。

结合年度工作和“企业安静期”要求,适时开展


9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关于开展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60号)。

每年1


10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三十九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一条第六

每年2


11

市自然资源

规划局

安全生产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溪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玉安发〔20237号)。

每季度及岁末年初、春节、五一、中秋、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前后


12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行为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等。

每季度1


13

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九、第四十条。

每季度1


14

市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四条第三款。

每年1


15

市商务局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

节假日前及重点时段根据需要开展


16

市卫生健康委

市直管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九十三条、第一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条、第五十五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等。

每年1


17

市应急管理局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每年2

(检查、复查各一次)


18

重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和预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第四条,《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和预警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2010号)。

每年1


19

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督导核查。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037号)。

每年1


20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等。

视情况开展


21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

视情况开展


22

市广电局

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广电发〔2019107号),《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等印发〈云南省关于文化企业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宣发〔202111号)等。

每年1


23

广播电视行业安全播出大检查。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62号令)第三十五条。

按照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部署安排组织开展


24

对设置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原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0号修改)。

每年1


25

市统计局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

 

根据工作

需要开展


26

市医保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等。

 

每年2

 


27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

统计数据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

需要开展


28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根据问题

线索开展


29

市邮政管理局

邮政普遍服务和邮票发行销售专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六十一条等,《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5号)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等,《云南省邮政条例》第十一条等。

每年2


30

机要通信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五条、第六十一条等,《云南省邮政条例》第十六条。

每年1


31

邮政业安全生产及快递市场秩序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等,《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2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等,《云南省邮政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等。

每年2


32

邮政业生态环保督导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五十二条,《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4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等,《云南省邮政条例》第十一条等。

每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