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蛇贺岁祥瑞满’2025年澄江市迎新春焰火晚会”活动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金蛇贺岁祥瑞满澄’2025年澄江市迎新春焰火晚会”活动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好公共安全,保护好公民人身财产,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比赛活动期间,在活动区域划设临时管制空域,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活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管控时间

2025年1月29日19:00至2025年1月29日21:00。

二、管控范围

以澄江市龙街街道办事处旧街子大河埂东(N24°40'24"E102°53'42")为中心,半径500米区域划设为临时空中管制空域范围。

三、管控对象

无人驾驶航空器(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包括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管控原则

(一)在临时管控期间,临时管控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 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商业、航拍等飞行活动,请有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 配合,加强管理,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二)因医疗、体育、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飞行活 动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所属辖区公安机关备案,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 进行飞行活动。

(三)在临时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活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 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五、处置原则

对于违反本通告或者《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 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