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六届玉溪市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9 来源:玉溪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于2022年7月27日全部完成进驻。市委巡察组将分别对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易门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新平矿业循环经济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玉溪大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元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7个单位党组织与省委同步上下联动开展开发区专项巡察,对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单位党组织开展“三湖”保护治理上下联动机动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开发区专项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省委同步开展开发区专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发区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聚焦稳增长、防风险,履行主责主业、推动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统筹资源要素配置、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及作风效能建设等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通过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湖”保护治理机动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以及“巡视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义,紧扣省委书记王宁同志调研“三湖”保护治理有关要求及市委“三湖”保护治理专题会议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三湖”保护治理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履行“三湖”保护治理主体责任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和沿湖乡(镇、街道)履职尽责情况,巡视、督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着力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及巡视巡察整改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工作方式

市委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现场访谈、明察暗访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被巡察单位及下属(下级)单位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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