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颜永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颜永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玉政任〔2022〕10号

市行政学院:

市人民政府决定:

颜永宏  任玉溪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任  晗  任玉溪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李安亮  任玉溪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涉及机构更名的,自然免除。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