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4月28日)
4月28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玉溪市转交办第二十二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0件,涉及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华宁县、峨山县、新平县,玉溪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县(市、区)进行办理。截至目前,共收到转办件93件(4月27日第二十批D2YN202104250059涉及澄江市,转办件转交省直部门处理),其中红塔区30件(D2YN202104270064转办件涉及红塔区和高新区,统计在红塔区),江川区10件,高新区2件,澄江市10件(X2YN202104270026转办件涉及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统计在澄江市),华宁县5件,通海县14件,峨山县9件,易门县7件,新平县6件,涉及生态、噪音、水、大气、土壤和其他污染。
玉溪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xi.gov.cn/yxgovfront/newCepiPage.jspx)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