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02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玉政办发〔202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为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促进夜间市场繁荣,满足居民夜间消费,活跃商业氛围,推进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20〕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丰富夜生活,发展夜间经济主题,以提升夜间经济为突破口,以完善夜间消费设施,丰富夜间服务功能为重点,以美化亮化为辅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在“食、购、游、住、娱”五个方面下功夫,通过提供多样化的夜间服务,满足居民多元化夜间消费需要,打造特色鲜明、健康时尚、多元化的夜间消费模式,增强夜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通过改造提升、规划发展,完善夜间经济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丰富业态等措施,在全市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夜间经济聚集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红塔区打造5个以上夜间经济聚集街区,其余各县(市、区)打造1至2个夜间经济聚集街区。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完善夜间经济布局。各县(市、区)要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坚持用科学的规划指导夜间经济发展,牢固树立规划先行、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居民活动聚集、游客集中、创业创新活跃度、对市民生活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夜间经济的重点区域、重点街区,并适当将夜间经济街区纳入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精心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突出重点,打造夜间经济核心区。各县(市、区)利用现有核心商业街区优势,挖掘潜力,通过改造提升、氛围营造、丰富业态,开展“夜购”、“夜娱”、“夜食”、“夜宿”系列夜间休闲消费活动,全方位满足群众夜间消费需求。巩固红塔区青花街一期、花涧里,江川区乾景商业中心,新平县红呈商贸城、明珠家居广场、民族广场等一批示范街区,提升红塔区南北大街和凤凰路、通海县老城区、澄江市揽秀园商业街、华宁县碗窑国际陶艺村、易门县城步行商业购物街、新平县戛洒镇花街夜市等一批各县(市、区)已有商业核心街区提档升级。新建和培育新的夜间经济核心街区,加快推进红塔区万达广场、江川区古滇国城、澄江市广龙小镇、峨山县嶍峨古镇商业步行街、新平县世豪大商场等商业街区建设和招商,形成一批夜间经济聚焦区和网红打卡地,实现夜间经济从有到优,从优到精,既扮靓城市夜景,更丰富市民的夜生活,促进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提升品质,打造夜间美食街区。各县(市、区)要以美食体验,休闲娱乐为主题,突出风味特色小吃、特色美食、品牌餐饮店的提升改造,引进精品餐饮,在做优本土特色小吃的基础上,引入各地风味小吃,形成新的消费亮点。引导街区内特色餐饮延长营业时间,丰富经营种类,提升服务档次,建设餐饮集聚型夜间经济集聚区,提升夜间美食品质。重点建设提升红塔区聂耳文化美食城、好吃街、北市区美食街区、北城社区爱民街夜市,澄江市人民西路夜市,新平县东园路夜市小吃街和元江商业广场星光夜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四)顺势而为,打造夜间限时街。鼓励以创新创业,保障就业为出发点,合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将对交通影响小、人流集中的部分街区、道路在夜间特定时段调整为限时制步行街,规范有序发展“地摊经济”以满足居民多元化消费需求和创业创新的目的,放宽外摆摊位限制,开放夜间跳蚤市场、节假日步行街和周末大集市。各县(市、区)在优化交通保障的前提下规划发展1至2条限时步行街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五)完善网点,打造夜间便利生活圈。各县(市、区)要引导和鼓励品牌连锁企业,加快发展社区便利店,扩大覆盖面,鼓励餐饮店、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主体延长营业时间,在周末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夜间购物节”等促销活动。引导和鼓励超市、社区便利店推出夜间特价菜、特色菜,满足居民夜间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融合发展,丰富夜间文旅产品。鼓励各县(市、区)充分发挥我市人文、自然景观等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举办富有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夜间主题活动,加强文化与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的融合互动,以文化提升休闲购物层次,以休闲购物推进文化发展。根据季节特点创新开发游客参与性、体验性、学习性强的多元化城市夜游项目,推出夜间精品旅游线路。鼓励各景区延长营业时间,推出夜场旅游项目,丰富夜间旅游内容。通过开展景区特色表演、优惠票价等活动吸引游客夜间旅游消费,促进新区旅游夜间经济发展。丰富夜间商业衍生产品,拓展夜间旅游内容,发展露营场所,满足个性化需求,加快形成文商旅互促消费,扩大夜间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转型升级,延伸夜间消费时空。鼓励实体企业发展新零售平台,推动实体百货店、专卖店、超市、餐饮企业开展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夜间经济街区、商家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拓展外卖服务。通过线上设立夜间经济专区、打造夜间经济品牌、开展夜间经济直播等与线下夜间经济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促进餐饮、购物、文旅、休闲等产业交叉融合,实现经济活动在时空上的延伸。〔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丰富业态,满足多元化需求。引导夜间经济向商业中心区、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区域、城市休闲功能区、传统消费特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体娱乐功能区域聚集。突破购物、餐饮的传统形态,创新思路,大力发展文创、演艺、旅游、体育等的夜间经济业态,丰富夜间经济产品供给,适应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助力夜间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包容监管,放宽外摆摊位管理。坚持定点、定时、定规则的原则,因地制宜,疏堵结合,既依法管理,又适度放宽,在不影响交通、不扰民的情况下,做好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监管的同时,对零售、餐饮、居民服务等商家放开外摆摊位限制。适度放宽夜市街区范围内的促销、商贸活动、公共空间占用、时段性服务设施摆放等方面的管制和限定,允许有条件的特色街区在夜间特定时段开设“外摆摊位”试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优化交通,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各县(市、区)要优化交通组织管理,适当增加夜间经济街区周边临时停车位和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优化夜间经济街区附近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增设公交站点,方便市民出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一)营造氛围,提升夜间消费环境。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在充分评估基础上,对夜间经济重点区域、特色街区进行适度美化,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提升夜间消费场所辨识度和吸引力,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适度放宽对夜间经营企业灯饰、广告设置的限制,优化有关审批手续,全面提升城市夜间经济发展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完善设施,提升夜间经济保障水平。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适当延长垃圾清运时间,防止噪声、油烟等污染。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切实提升服务夜间经济发展的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增强夜间经济发展保障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夜间经济协调推进机制,着力解决推动夜间经济发展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当地夜间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安全保障,确保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项标准和承诺,按照公安、消防、城管、文化等领域有关规定和要求申报相关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落实,全力做好安保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夜间健康消费理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大对夜间经济活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和游客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积极参与各项夜间经济活动,健康培育和壮大夜间经济。

(四)加大财政扶持。各县(市、区)财政要加大扶持力度,根据夜间经济街区投资规模、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