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市场监管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
市场监管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玉政办函〔202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市2019年度全市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实施方案(调整方案)〉的通知》(玉综考组〔2019〕4号)及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玉溪市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市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市场监管目标责任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纳入2019年度市场监管目标责任考核的单位
签订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结果
(一)优秀等次单位:江川区、新平县、华宁县3个县(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二)良好等次单位:元江县、红塔区、澄江市、通海县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合格等次单位:峨山县、易门县2个县人民政府。
希望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2020年市场监管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开展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四大质量安全”,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