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玉政办函〔202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玉溪市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玉安发〔2016〕29号)及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签订的《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有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市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单位

(一)签订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气象局19个市直单位。

(二)市综合考评领导小组要求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单位: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结果

(一)优秀等次单位: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华宁县、元江县、通海县、江川区、红塔区8个县(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18个市直单位。

(二)良好等次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合格等次单位:澄江市人民政府。

希望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