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玉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玉溪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玉政办发〔20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的防控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玉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德华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柳文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贺  彬  副市长

黄太文  副市长

李劲松  副市长

曾  敏  副市长

李  锐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梁  栋  副市长

张亚辉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张  名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田江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钱树才  市政府副秘书长

毕孝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文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溥恩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伟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继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正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   勇  市委网信办主任

罗绍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庆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绍东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世华  市科技局局长

曾  逵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师  文  市司法局局长

方建华  市民政局局长

李丁全  市财政局局长

李家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金翔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董晓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光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开翔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金鸿  市水利局局长

赵  琼  市商务局局长

何永平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鲁志明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潘宝华  市应急局局长

王  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雷  鸣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沐洪胜  市林草局局长

李  泓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姚晓岩  市外办主任

史  勇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曲校德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郭荣兴  市总工会副主席

欧光荣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尉迟培俊 市卫生监督局局长

矣成江  市疾控中心主任

李云洪  玉溪高铁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鲁志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曲校德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完成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相应接替人员填补,承担相应工作职责,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领导小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2020年1月24日

附件

领导小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病例的发现、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医护人员培训、个人防护、卫生消毒防疫、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及管理。依法、依规报告疫情。

二、财政部门:对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给予足额保障到位,并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

三、医保部门:按照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两个确保”要求做好救治保障工作,对患者研究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四、宣传、广电、新闻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健康教育知识的公益宣传。按目前国家的宣传要点负责相关防控的科普知识宣传及舆论引导。

五、公安、交通部门:负责武汉通过乘坐高铁、公共交通工具进入玉溪人员的信息掌控,对卫生健康部门需要进行调查的车次、人员提供基本信息,协助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排查。开展舆情监测,严厉查处和打击造谣、传播虚假信息行为。根据需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根据需要开展交通工具的消毒。

六、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的质量监管。负责野生动物、活禽、海鲜交易市场的管理。

七、文化旅游部门:暂停组织赴武汉的旅游团,对从武汉回来的旅游团队,告知身体出现不适,及时就诊,并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人员信息。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外地返乡农民工的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九、教育体育部门:负责在各中学、小学、托幼机构中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及宣传教育,组织并支持学生参与传染病防治的公益活动。负责教师及学生的健康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时,负责将玉溪籍在武汉就学学生家庭住址信息提供给乡镇社区卫生机构进行健康管理。落实武汉籍在玉溪就学春节返校学生健康管理。

十、农业农村、林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运输。

十一、工会:充分发挥自身网络作用,组织开展工会会员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

十二、红十字会: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有关社会救助、募资等工作。

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团体均应积极参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职能,立即制订并实施工作预案,工作预案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