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溪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溪市
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玉政办函〔2019〕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为加强对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玉溪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德华 市长
副组长:曾 敏 副市长
成 员:李 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绍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庆华 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方建华 市民政局局长
李丁全 市财政局局长
李家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金翔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潘宝华 市应急局局长
鲁志明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曲校德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刘应华 市扶贫办主任
李 泓 市医保局局长
张艳华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鲁志明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推进玉溪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工作,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推动各县(区)、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完成国家、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