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溪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玉溪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玉政办函〔2019〕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新思路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玉溪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建立玉溪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贺  彬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毕孝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马金鸿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成  员:周  萍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李长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  挺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刀彦伟  市司法局副局长

禹联信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云辉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黄朝荣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琼丽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燕  市水利局督查专员

林德开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建华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许立贞  市审计局副局长

陆永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洪明  市林草局副局长

周映海  市统计局副局长

万里鹏  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王如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

房振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杨文春  省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总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燕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节约用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研究审议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协调解决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会议筹备和文件印发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参照市级工作机制,及时成立本级工作专班,负责本地节约用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玉溪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19年12月6日

附件

玉溪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新思路和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玉溪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认真落实《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玉政发〔2014〕60号)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5〕21号)的相关要求及工作任务。

(二)统筹推进我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解决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好各项任务分工,确保实现目标任务。

(三)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区)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对各县(区)落实节约用水考核的有关工作。

(四)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推进节水规划的编制实施和配套政策的制定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用水效率指标体系、节约用水制度体系,着力推进节约用水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节约用水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由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和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组成,牵头单位为市水利局。

(二)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暨玉溪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玉溪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决定;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学校等的创建,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监督实施区域与行业用水定额;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市节水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督查专员王燕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水利局水资源科科长廖友荣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每年年初召开1次,总结上年度节约用水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年度工作;每年年中召开1次例会,跟踪年度各项工作的具体推进情况。

(二)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参加,可请相关部门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

(三)联席会议的召开和会议议题的确定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请召集人决定。联席会议以会议审议形式议定有关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玉政发〔2014〕60号)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5〕21号)要求和职责,积极研究节约用水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行业节水规划、制度体系和节水设施建设,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上报省节水管理机构。

玉溪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王  燕  市水利局督查专员

常务副主任:廖友荣  市水利局水资源科科长

成      员:张帮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台俊川  市委编办机关科科长

普发学  市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科科长

张建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科长

杨进宏  市教育体育局德育科科长

张  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王志标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地质勘测管理科科长

张汝贵  市生态环境局湖泊科科长

张志军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徐  婷  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科长

谭学全  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管理科科长

李广川  市审计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科长

杨利本  市统计局农村统计调查科科长

周子裕  市司法局装备财务科副科长

李东海  市林草局办公室副主任

岳丽萍  市财政局农业科主任科员

杨  露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主任科员

杨文春  省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总工

梁厚仲  市机关事务局高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