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第二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玉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玉政办通〔2019〕45号)要求,按照玉溪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玉溪市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机构改革后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执法主体的名称: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
负责人:杨八福
执法区域:玉溪市
执法类别:统计调查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75号
监督电话:0877-2033066
邮编:6531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
玉溪市司法局投诉电话:0877-2026913。
玉溪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