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政办函〔2019〕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玉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德华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柳文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蔡四宏 副市长

成 员:张亚辉 市政府秘书长

田江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绍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庆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沐爱斌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苏少明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师 文 市司法局局长

李丁全 市财政局局长

李家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庆华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张金翔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董晓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金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乔正喜 市水利局局长

何永平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潘宝华 市应急局局长

王 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沐洪胜 市林草局局长

王增琪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张正友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陆建明 市防震减灾局局长

刘 丽 市气象局局长

杨剑峰 玉溪供电局局长

李 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黄必权 市政府副县级督查专员

刘红进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资永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导各地各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副市长蔡四宏兼任办公室主任,罗绍国、胡庆华、董晓娟任办公室副主任。为确保日常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工作组、项目生成组、系统流程建设组、规划工作组、督查工作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一)综合工作组

主要负责起草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做好改革培训、信息报送、政策宣传等工作;指导各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人:资永俊

(二)项目生成工作组

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生成,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线上运行的多部门协同策划项目生成机制,实现在线协同策划,开展线上项目策划生成工作;生成项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充分的分析研判,确定建设条件、规划条件;开展区域评估,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

负责人:罗绍国

(三)系统流程建设组

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审批流程的优化;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并与“一站式惠民服务数据平台”联通,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运转。

负责人:资永俊

(四)规划工作组

主要负责统筹各类规划,开发建成全市“多规合一”业务信息平台,制定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求的规划数据标准,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对接联通;建立规划修改和数据更新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一张蓝图”。

负责人:董金柱

(五)督查工作组

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各单位履职情况的跟踪督查问效工作。

负责人:李斌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机构,承担好改革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改革工作。

(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改革任务,切实承担牵头和主体责任,明确专门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全力推动改革工作开展,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