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印发通知《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

发布时间:2019-05-07 来源:玉溪网

2019年5月6日,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围绕“基层减负年”工作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更好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幅精简文件

1.坚决减少文件数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时,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层层制发贯彻落实配套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除例行发文外,对未列入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报党委、政府审批。属部门和议事协调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升级到党委、政府发文。照抄照搬上级文件、不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的文件一律不发。同类事项或主题相似的文件,应当归并整合发文。确保2019年市级发至县级以下的文件减少30%―50%。

2.提倡“短实新”文风,市委印发的除综合性规划文件以外的政策性文件不超过10页。上级文件已明确背景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等内容,下级文件不再重复表述。各县区各部门文件也要按此从严控制。

3.严格文件制发审核,对发文必要性、发文形式、发文范围、合法合规等方面从严把关,坚决杜绝“以文件贯彻文件”现象。与上级文件重复率超60%的,退回起草单位修改。科学确定文件密级和保密期限,做好文件公开、解密等工作,切实解决文件定密过多过高、不便于学习贯彻等问题。

二、大力压缩会议

4.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没有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召开。法定会议按规定组织实施。会议内容相近、参加人员范围大体相同的会议,能合并的合并,可套开的套开。上级已开到县级及以下的会议或文件已明确的工作,不再专门开会安排。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确保2019年召开到县级以下的会议减少30%以上。

5.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开到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确需召开到乡镇的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涉及乡镇的会议,一般以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召开,原则上不要求县区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会议时间不超过90分钟。已开到乡镇的会议,各县区不再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另行开会;未开到乡镇的会议,由各县区负责有针对性地组织好贯彻落实。

6.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除涉及全市全局性工作的会议或以电视电话和网络视频等形式召开的会议外,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参会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会期不超过1天;全市性专项会议,参会人数控制在150人以内,会期半天。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不得随意扩大参会范围。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含本系统全市性会议),参会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会期不超过半天。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直接关系的市级领导出席会议。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不得要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减少陪会。

7.调查研究不充分、方案不完善、文件材料不成熟、前期准备不到位,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会议不得仓促召开。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和走过场、重形式的现象发生。各级各部门不刻意搞连夜开会传达、急于表态、急于报告。

三、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

8.落实“找问题、补短板、抓落实、奔小康”行动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践行一线工作法,做到艰巨任务亲自承担、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点项目亲自调度、困难问题亲自研究、工作推进亲自督导,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千方百计推进工作,确保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创新、难点在一线突破、能力在一线提高、作风在一线转变、形象在一线树立。

9.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找准工作中的重点所在、短板所在、弱项所在,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工作责任,研究制定问题解决方案。市级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住村不少于7天,县处级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住村不少于10天。新任市级领导一年内调研覆盖全部乡镇(街道),新任县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调研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10.合理统筹安排下基层调研活动,提倡“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随机调研,不集中、不扎堆到一个地方、一个点、一条线路,不层层踩点、装修布置、临时制作展板、编印小册子,只安排密切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参加,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未经批准,市级各部门不得以组织现场会、开展调查研究等名义变相到基层召开本部门本系统会议和举办活动。

四、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1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总量。市级部门原则上每年只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同类事项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开展。市级开展督查检查,涉及县区同类事项的应合并进行,县区不再单独组织。确保市级层面考核事项减少50%,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12.注重工作实绩,改进方式方法,强化结果导向,坚决纠正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不良现象。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成立领导机构、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机构、音像资料和经费保障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清理微信、QQ工作群和政务App,避免多头设置、重复设置。大力推进审计、统计、巡察、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的共享和运用,最大限度减少基层重复性报送材料和填报报表。

13.参照全省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结合玉溪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精简考评指标和考核内容,进一步减少报送或查阅台账资料的数量。党群部门牵头考核的事项定量指标不少于30%,政府部门牵头考核的事项定量指标不少于70%。

14.对各类“一票否决”事项和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创建活动开展专项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凡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没有明确规定或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一律不得要求签“责任状”,不得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

15.严格控制实地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及参与工作人员数量,督查检查考核应合理安排时间、路线、方式,坚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

五、完善问责追责和激励关怀机制

16.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有效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事求是地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符合容错条件的大胆容错,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17.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发挥谈话函询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教育引导被函询人正确对待监督,放下思想包袱。严肃查处恶意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做好被问责人员处分期或影响期满后的跟踪管理和回访教育,对影响期满、切实改正、表现良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

18.注重在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大胆使用德才兼备、敢于担当、表现优秀的基层干部,树立“重实干、凭实绩”的用人导向。对艰苦边远地区,可采取合理确定开考比例、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放宽招考专业限制、单设岗位招录少数民族等措施,合理补充基层工作人员。

19.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干部职工体检、带薪休假等激励保障制度,解决好事关基层干部切实利益的问题,充分保障基层干部正当利益,提高基层干部对组织的认同感。对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在政策、待遇、考核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

六、加强组织领导

20.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改革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等参加,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21.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带动,坚持从自身做起改起,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切实为基层减负。

22.加强政治巡察和政治督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积极总结推广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