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第三阶段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政办通〔2019〕18号

澄江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玉溪市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第三阶段任务分解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严格按照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扎实抓好两方面10项问题整改落实,确保2019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验收销号。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玉溪市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第三阶段任务分解清单

任务名称

序号

任务内容

整治要求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

责任人

备注

一、加快实施“四退三还”

1

加快私营企业退出

坚决贯彻落实抚仙湖市级河长令(第3号)文件精神,强化精准施策、完善推进机制,5月底前全面完成一级保护区16家私营企业退出工作。

2019年5月31日前

澄江县

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抚仙湖管理局

单位主要负责人

2

做好中央省市县属企业退出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示工作,4月底前完成立碑。

2019年4月30日前

澄江县

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抚仙湖管理局

市抚投公司

单位主要负责人

3

加快生态移民搬迁安置

加快实施“一城三镇八村”规划,一次性启动抚仙湖周边17954人生态移民搬迁安置,6月底前启动孤山、牛摩片区和矣旧片区2300人生态移民搬迁。

2019年6月30日前

澄江县

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单位主要负责人

4

加快推进项目精算、包装和策划工作,做好资源配置,6月底前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42亿元,为生态移民搬迁提供资金保障。

2019年6月30日前

澄江县

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

5

加快生态修复

加快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退出地块生态修复,4月底前完成生态恢复工程建设任务,并通过初步验收。加大对径流区内已搬迁磷化工企业的环保投入和监管力度,重点实施径流区西部4个矿山和北部5个矿山的修复治理,4月底前开工建设。

2019年4月30日前

澄江县

市抚投公司

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抚仙湖管理局

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

6

加快生态修复

推进“三湖”片区水务一体化整合工作,3月底前完成《玉溪市“三湖”片区水务一体化整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加快构建“三湖”区域健康水循环体系。

2019年3月30日前

市抚投公司

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水利局

单位主要负责人

7

加快“森林抚仙湖”建设

一次性启动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地,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加快石漠化综合治理、坡耕地植被恢复、入湖河道绿化美化、库旁绿化、面山样板造林、招商引资造林绿化、未成林造林地幼林抚育“七大工程”建设,6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6万亩。

2019年6月30日前

澄江县

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林业和草原局

市抚投公司

单位主要负责人

8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推进澄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2019年6月30日前争取项目重新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澄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路居污水处理厂、海口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全部开工建设。落实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管护责任,实施常态化管理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发挥效益。

2019年6月30日前

澄江县

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单位主要负责人

9

强化应急处理措施

强化应急处理措施。立即启动上坝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着力解决环境安全隐患问题,4月10日前完成上坝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6月底前完成路居垃圾转运站建设并投运,着力消除抚仙湖周边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2019年6月30日前

澄江县

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单位主要负责人

10

加大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力度

全面加大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力度,集中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确保6月底前抚澄河、大清沟、马房西沟、马房中沟、独房大沟、锁水桥沟和窑泥沟7条入湖河道全部实现脱劣。

2019年6月30日前

市水利局

澄江县

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县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