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政办函〔2019〕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较重的自然灾害,扑救森林火灾危险性较大、涉及面广、扑救难度大。针对当前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的实际,为了科学、安全、高效地应急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按照《玉溪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打早、打小、打了,重兵投入,小火大打,一举扑灭。坚持遵守林火燃烧规律、科学安全扑救。坚持扑火与清守相结合,扑火与后勤保障结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力量

以市、县(区)、乡镇(街道)、林场、自然保护区专业扑火队为主,村级义务扑火队处理余火为辅。

专业扑火队、半专业扑火队参加预防和扑火时,必须穿戴红色阻燃服,有相应的器械设备。

三、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队伍的调动程序

(一)由发生火灾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报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二)发生森林草原火灾需要县(区)以外力量支持时,由发生火灾县(区)向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申请,进行调派支持。

(三)需要飞机支援灭火,实行报请同时,可向应急部江川直升机场请求支持,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

四、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的保障

(一)队伍保障

市级扑火专业队,队伍100人,准军事化管理。

县(区)扑火专业队,不少于30人,准军事化管理。

有森林的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不少于15人。

县(区)要依托预备役部队、民兵等力量,组建应急扑火力量,各县区不少于200人。

(二)运输保障

扑火兵力及随行装备的运输,由所在专业队伍的车辆运输,该专业队的车辆不能保证运输,由相应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调派车辆,保障运输扑火队员、装备、物资等。

(三)通信和信息保障

按照森林草原发生火灾的地点,由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并调派移动、电信等单位亲临现场,确保火灾现场的手机、对讲机信息畅通。

(四)物资保障

为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扑救火灾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设备,库存贮备要达到市级200万元,县(区)100万元,有林乡(镇)10万元。库存物资贮备的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解决。扑火队所使用机具和设备要保持良好状态。

(五)交通保障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森林火灾的沿途交通通行保障以及扑火指挥部前线的交通维护疏导,由相应的公安交警负责。

(六)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由属地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派急救车辆,安排有经验的医生1—2名赶赴火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七)后勤保障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由所在的乡(镇)、街道负责后勤供应,县(区)政府统筹安排,涉及两个以上县(区)的森林草原发生火灾时,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确保扑火人员有饭吃、有水喝。

(八)气象保障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市、县(区)气象部门要做好火灾地点的气象服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九)新闻宣传保障

市、县(区)新闻办要对发生的火灾主动介入,正面报道,网信办要负责防止歪曲事实真相的违法炒作报道,市级相关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

(十)转移安置保障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民政局负责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生活有保障。对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人员,按有关规定抚恤。

(十一)信息保障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林火监测并及时提供火灾信息,组织协调当地护林员协助森林火灾救援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

五、森林草原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森林草原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如下领导小组:

组 长:柳文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蔡四宏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田江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必权 市政府督查专员

潘宝华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沐洪胜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马金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丁全 市财政局局长

方建华 市民政局局长

鲁志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庆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 丽 市气象局局长

王景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胡健伟 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

张智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县级)

李矿生 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正友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六、森林草原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安排

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需要由市级协调指挥时,在森林草原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柳文炜,市政府副市长蔡四宏的指导下,明确以下职责:

(一)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协调指挥:潘宝华、张智勇。

(二)扑救力量协调指挥:田江龙、黄必权,按照确定的扑火方案,负责协调县(区)与部门之间配合,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预备役部队参与扑火。

(三)扑火保障

1.扑火力量调派保障:沐洪胜负责调派林业和草原部门力量;

2.交通安全维护保障:王景明;

3.通信信息保障:李庆华;

4.气象服务保障:刘丽;

5.林区治安维护和火案侦破:胡健伟;

6.医疗保障:鲁志明;

7.信息报道保障:张正友;

8.运输保障组织:马金鸿;

9.舆情管控:李矿生;

10.群众转移安置保障:方建华;

11.资金保障:李丁全负责督促和协调解决扑火应急经费;

12.食品、饮用水等:由发生火灾当地政府部门保障。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