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政办函〔201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我市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升政府债券特别是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在稳投资、调结构、扩内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玉溪市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柳文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亚辉 市政府秘书长

田江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丁全 市财政局局长

邓 皓 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张绍东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

董晓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

马金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鲁志明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金翔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应华 市扶贫办主任

乔正喜 市水利局局长

柳 洪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赵 波 人民银行玉溪中心支行行长

施泽儒 银保监玉溪分局局长

黎 坚 市政府金融办专职副主任

李绍忠 市财政局保留原职级待遇领导

瓦庆超 红塔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志华 江川区人民政府区长

马春明 通海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范永光 澄江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燕华 华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刘世伟 易门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鲁春红 峨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普光照 新平县人民政府县长

封志荣 元江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李丁全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关于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的各项政策,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统筹推动全市政府债券特别是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督促、指导和协调各级各部门做好拟发行政府债券的项目储备工作,依法合规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推进全市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各项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市公益性投资项目库建设,在全市公益性投资项目库中建立需要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的子项目库;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根据项目筹融资落实情况合理确定和评估修正项目建设规模。

2.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全市教育体育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教育体育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5.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交通运输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6.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全市医疗卫生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医疗卫生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7.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含“三湖”治理)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医疗卫生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8.市政府国资委。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投融资公司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投融资公司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9.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做好全市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10.市扶贫办。牵头负责全市扶贫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扶贫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11.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12.银保监玉溪分局。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13.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并认真做好拟发行政府债券的项目储备工作,依法合规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14.其他部门(单位)。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本部门(行业)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或与议题相关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可印发专题会纪要。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落实相关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领导自行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四)各县区政府可参照建立相应工作领导机制,配合市财政局做好本行政区域政府债券资金发行工作。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