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

玉政任〔2018〕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余 莉 任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正县级),免去玉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杨丽红 任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巡查专员(副县级),免去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黎彬 任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施有恒 免去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