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溪市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以上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政办函〔2018〕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以上行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玉溪市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以上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解仕清 副市长

副组长:戴兴德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 伟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马勤伟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杨林生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李 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尊平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绍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甲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艳红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传宝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艾华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罗仕祥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李云辉 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传宝兼任,办公室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各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玉溪市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以上行动,安排部署和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各部门信息互通反馈机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规则

(一)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需要时可以临时召开会议。通报玉溪市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以上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审议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事项和问题,提出措施建议,议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成员单位参加。

(二)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及各成员单位提出的专项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由副组长或副组长委托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三)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每年向市政府报告玉溪市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以上行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安排建议。

(四)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和解决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以上行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构建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