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 告知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食安委,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玉溪市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告知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宣传教育全覆盖的原则,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纸、广播、市场巡查、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面向辖区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和餐饮单位、市场开办方、野生菌商贩等广泛宣传告知,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广泛宣传教育,提升食用野生菌中毒安全防范意识。

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玉溪市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告知书

广大市民、各餐饮服务单位、野生菌经营商贩:

玉溪市是野生菌多产地区,长期以来,广大市民有采拾、出售、食用野生菌的习惯。当前进入各类野生菌生长旺季,也是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一旦采拾、加工、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为有效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将如何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告知如下:

一、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危害

野生菌的毒性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中毒临床表现主要有8种类型:胃肠炎型、急性肝损害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光敏性皮炎型、急性肾损害型、横纹肌溶解型和混合型。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表现,严重者可致死。食用野生菌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二、群体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

严禁学校食堂(含教师食堂)、单位食堂、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群体性用餐单位加工出售、提供、食用野生菌类食品;严禁餐饮单位承办会议、宴席等群体性用餐加工出售、提供、食用野生菌类食品;严禁农村客堂、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类食品,避免发生因食用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加强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有禁不止等行为。

三、市场出售野生菌严禁非法添加

野生菌经营户、商贩、个体售卖野生菌,要严格辨别野生菌品种,禁止出售有毒、有害、变质腐烂、难以识别品种的野生菌;严禁添加农药、保鲜剂等非食用物质。经营售卖外来野生菌的商贩,要登记完善进销记录,禁止经销有毒、有害、变质腐烂、难以识别品种的野生菌。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巡查、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四、餐饮单位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加工关

餐饮单位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采购和加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管理,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把野生菌采购关和加工关,不采购不熟悉或霉变的野生菌,严格按照安全的烹调方法加工野生菌,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巡查、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五、提醒广大市民:一是尽量不去采拾野生菌,野生菌种类繁多,目前我国已报道的毒蘑菇种类达400多种,辨识野生菌有毒无毒没有简易有效的方法,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不要盲目自信自身经验或民间流传的野生菌辨识方法和加工方法,尽量不去自己采拾加工食用野生菌。二是不购买自己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菌。三是不凉拌食用野生菌类,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份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从而引起食物中毒。四是食用野生菌不要多种混杂。五是烹制野生菌要熟透。六是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头晕、呕吐、看东西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到医院进行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对于情况紧急的患者,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七是如果市民在市场及餐饮服务单位发现销售加工疑似有毒野生菌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