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惠民实事逐项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现将《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和《2018年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市政府秘书长是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总督办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市政府副秘书长是完成任务分解的具体督办人,负责对口联系各位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催办、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定措施、定任务、定时限,采取目标倒逼管理,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工作取得成效。责任单位月度工作计划于2月底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二、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用钉钉子精神,盯住各项工作任务不放,盯住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不放,真督实查,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健全完善市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报告、预警、问效、考核评估工作机制。自3月起,实行市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惠民实事月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督查室要求,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对未完成季度工作计划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实施工作预警、约谈。未完成半年、全年工作计划的实施责任追究并纳入年终目标综合考评。

四、任务分解中涉及的责任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各责任单位要对应各自职责抓好落实。涉及全市性的工作,各县区政府均是责任单位,务必按市直有关单位下达的任务逐项落实到位。对已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工作,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年中涉及目标任务调整的工作,要及时报市政府审稿同意并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附件:1.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

2.2018年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表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玉政办发〔2018〕3号 附件1 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xls

玉政办发〔2018〕3号 附件2 2018年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