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试行)》和《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受玉溪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是否科学、是否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文件可登录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http://xxgk.yn.gov.cn/Z_M_013/?departmentid=5705下载)。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7年3月17日在玉溪市红塔区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有关或者关注该办法的公民10至1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报名申请人员中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8人。
3.当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传真报名,剪下《玉溪日报》刊载的报名表格,填写后传真至0877-2664385;2.网上报名,登录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http://xxgk.yn.gov.cn/Z_M_013/?departmentid=5705)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84170359@qq.com;3.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后到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红塔区凤凰路88号605室)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17: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17年3月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1.听证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准备好发言提纲。
3.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红塔区以外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梁鹏 0877-2664385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