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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打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发布时间:2018-11-23 来源:玉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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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民开展保健食品防欺诈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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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记者从玉溪市食药监局获悉,今年以来,为深入治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产品功效、违规营销、误导欺骗消费者等行为,我市市、县、乡三级联动,持续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年初,玉溪市食药监局召开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推进会,并下发专项整治方案,将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纳入2018年对县(区)局考核的目标任务责任书。抽调县(区)局执法人员与市局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随机对保健食品经营店开展突击检查行动。

在全市范围内对“养生馆、体验店、保健食品专卖店”等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场所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要求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提供使用场所的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签订《玉溪市会销保健食品场地出租承诺书》,严格管控会议营销行为。

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风险意识。通过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静态、动态风险因素的逐项量化评定,排查风险因素,督促企业逐项限期进行整改,对风险等级高的加大监管频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广覆盖原则,将往年发现问题多的集散市场、城乡接合部、夸大宣传的小商店作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进行抽样送检;把保健食品抽样结合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同时进行,对全市生产企业在线生产品种实现了抽样全覆盖,经营企业抽样覆盖9县(区),并对网络销售和委托生产品种进行抽样检验。

开展保健食品检查委托生产和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再次推进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重点突出检查《食品生产许可证》中是否含有委托生产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工艺组织生产,是否具有委托双方的法律责任文件、往来票据,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严格按照批准内容进行;网络销售重点检查索证索票、仓储,宣传用语是否有夸大、虚假宣传等情况,并抽取5批委托生产网络销售产品进行是否有违法添加的检验。

加强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充分发挥媒体力量,提高公众辨识和防范能力,揭露非法会议营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认清非法会议营销的本质,避免上当受骗。增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结合“安全用药月”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到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学校等场所,通过保健食品知识讲座、保健食品实物真假对比、冬令进补药材识别、保健食品消费指南、播放微电影、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投诉举报情况,向市民揭露保健食品非法推销的各种手段和陷阱等,提高市民自我防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氛围。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822户,发现包装可疑保健食品12种,正进行协查;包装标识夸大宣传保健食品2种,已进行立案查处。签订《玉溪市会销保健食品场地出租承诺书》35户。发现风险隐患17个,在生产企业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为检验试剂未标注配制日期,培训记录档案不全;经营企业主要是台账管理不规范、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宣传用语有夸大情况、在销售场所未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使用”等。对发现的问题,已督促企业逐项进行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玉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