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形路口遇红灯不可直行
不少市民认为,“T”形路口红灯亮时可以直行,这是对的吗?笔者从交警直属大队了解到,这个认识现在是错误的,“T”形路口红灯亮时禁止直行,有明确指示的除外。
据悉,1988年国务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但目前该规定已废止。
2004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现行《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规定中并未提及“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红灯时可以通行,因此,红灯亮时“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也应该停车等候,如有明确指示红灯亮时可通行的则按指示通行。
在我市中心城区,凤凰路与环山路交叉口就是一个“T”形路口,也是目前唯一一个红灯亮时车辆可以直行的路口。而玉溪一中门口太极路入城方向、东风路与玉湖路交叉口东风路出城区方向等路口,红灯亮时车辆禁止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