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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绍东——让村级活动场所发挥好作用

发布时间:2013-08-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许绍东(右二)了解活动场所建设情况

  2012年2月,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许绍东到新平县新化乡新甸村任党总支常务书记。作为一名组织工作者,许绍东在了解村情的同时,将关注点放在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上。

  “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其作用的发挥!”许绍东认为,村、组活动室和公房是党员、群众日常开展组织生活、村民会议、群众婚丧嫁娶等公共性、群众性活动的重要场所。同时,活动室和公房在农村中还是群众信息交流、农闲娱乐、政策宣传等群众自发搭建的一个互动交流平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新甸村辖11个村民小组12个自然村。全村共有活动场所11处,村党支部活动室配有远程教育和桌椅;党支部活动室结合小组公房建设,在村小组内建有活动场所,公房内配有电视、音响、桌椅等活动器材和设施。这些公房面积大多都在70平米以上。2012年,通过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等项目的整合,村里扩建活动场所3处,修缮和改造了4个活动室,为3个小组党支部配置了文化娱乐器材和桌椅。“目前村级活动场所大多已经发挥了作用,但仍有提升的空间。”在深入调查研究后,许绍东认为,目前村级活动场所普遍存在着创新意识不强,活动场所发展受资金、场地限制,场所和群众自发组织活动还可以再进一步融合等问题。对此,他提出了自己的对策和建议。

  在制度上,把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作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村党总支每年要总结村级活动场所发挥作用的情况,结合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的开展,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定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作用发挥的计划及时上报乡党委。乡党委根据本乡情况,一方面做好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另一方面把村级组织的建设和管护经费列入党建工作经费。此外,创新和改进党员组织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打破座谈开会、传达宣传的模式,采取走进农户、走入田地、走访邻村、参观学习等形式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参与性。

  “管好用好村组活动场所也属于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许绍东认为,这就需要进一步选好配强村党总支书记和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副组长。同时,为解决活动场所发展受资金限制的问题,要积极盘活村、组集体资源,多渠道寻求农民增收的路子,探索发展壮大村、组集体经济的思路,逐步实现村务、组务有钱办事。在资金使用上,乡、村两级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好全乡各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设备配置、管理和使用的具体情况,整合新农村建设、村集体“一事一议”、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扶贫开发等项目和资金,采取分片打造,逐年落实,集中资金干好事,建设项目规划要具有长远性和前瞻性,设备配置要结合实际,简便易操作。在日常的管理和使用中,要坚持实行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把村组活动场所打造成村民参政议事、休闲娱乐的重要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