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最大传销案开审 21人被提起公诉
易门最大传销案开审
300多人参与,21人被提起公诉,法院未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21名被告人在受审席区域坐成三排。
“只要一次性出资7万元入会,通过‘资本运作’达到‘老总’级别后,就可拿到10万元至30万元的月薪,最终可得到780万元至1040万元后出局。”易门人朱洁从广西将这一模式引入易门并不断发展下线,不少心怀发财梦想的人纷纷加入,参与人员最多时达到了300多人。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公诉机关对其中21名参与人员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提起公诉。5月21日,易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易门最大的传销案。
21名被告人坐满三排
由于这起传销案件涉及的被告人多达21人,为保障庭审秩序,当天,易门县人民法院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来多名法警,法庭内外均设有警力保障,以防止庭审现场出现意外。
上午8点半不到,易门县人民法院大法庭的旁听席上已经坐满旁听人员。在这些旁听者中,有被告人亲属,也有未被提起公诉的参与传销人员。法庭入口处,法警对每位旁听人员进行严格检查。
在受审席区域,法院摆出三排长凳子,21名被告人坐满凳子。在这21名被告人中,有退休干部、商人,但更多的是农民,年龄最小的有31岁、最大的63岁。他们之间有的还是亲属关系,其中朱洁、朱彦蓉是姐妹,冯加顺是李艳敏的姐夫。21名被告人发展下线最多的有380人、最少的也有34人。
庭审现场,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开始,整个过程绝大多数被告人都是低着头。
“资本运作”移植入易门
该案第一个“涉水者”是朱洁,现年40岁,小学文化,她的下线人数达到380人。
据交代,2009年朱洁在他人邀请下到广西考察,并从当地一些传销人员口中了解到他们加入“资本运作”的经历,以及从中获取的好处。同时,该邀请者还带着朱洁到正规书店购买了有关“资本运作”是正规、合法的书籍。最终,朱洁加入了这个以“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
加入该组织首先要一次性出资7万元“入门费”,第二个月就可拿到1.9万余元工资,直接成为“业务主任”并取得发展下线资格。该组织还要求每个参与人发展3名下线,上线人员可从下线人员“入门费”中提成返利。随着下线人数的不断增加,称谓可由业务主任逐渐变为小经理、中经理、大经理,最终成为老总,而“老总”可拿到10万元至30万元月薪,最终可拿到780万元至1040万元后出局。
朱洁自加入这一传销组织后,发展了自己的亲姐姐朱彦蓉以及其他人为下线,朱彦蓉等人又发展其他人为其下线,下线再发展下线。随着参与人数不断增多,朱洁、朱彦蓉也慢慢升至“老总”级别。
为升“老总”出钱买人头
“资本运作”被包装成有国家支持、零风险、高回报、可转让、可继承的投资项目,而且以做生意、旅游等形式热情招待,不限制人身自由,使得一些人放松了警惕,认为这不是传销并参与其中,而且很多参与者的3个下线名额多只考虑自己的亲人。
“我看到全国各地的人都在那里做,而且还带我们到书店买书。看了书后,我激动的两天两夜都睡不着觉,只有3个下线名额,都舍不得给别人,所以让我妻子也做了其中一个下线。”被告人冯加顺说。
级别越高获得的收益越多。因此,一些传销参与者甚至不惜借来别人身份证,自己出钱让其成为自己下线,或者帮别人垫资让其成为自己的下线。
被告人薛桂芬是位个体工商户,没加入传销组织以前,虽说夫妻两人都下岗,但自己在外做生意也算是小康之家。然而,自从加入传销组织后,她帮别人垫资十多万元,不仅家里积蓄没了,还欠了外债,家里的生活又回到夫妻下岗时。
为升上“老总”,被告人李艳芬甚至贷款买虚拟下线。“我把3个人的身份证借来,自己出钱让他们成为我的下线,但他们3个人根本就没有加入。”李艳芬说。被告人朱琼华则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在法庭现场流着泪说:“我的上线是我十多年的朋友,我非常信任这个朋友。而我发展的下线,绝大部分都是自己购买的。”
多人反映牵出传销大案
其实,这个传销组织在易门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直到2011年几名参与传销的人员到易门县老干局、公安局反映退休干部柳忠林在北海骗钱,县公安局介入调查并于当年5月立案侦查后,这个在易门已有300多人参与的传销案件才渐渐浮出水面。而柳忠林直到案发后,才知道自己加入的是个传销组织。
在此之前,柳忠林并不认为“资本运作”属违法。加入传销组织后,柳忠林除发展下线外,还受上线指派,无偿承担代收入会费、代发工资。“每个人的工资是多少,都是上面计算好后用短信发给我,我照着发给他们。”柳忠林说:“入会费我也只是过一下。”
被告人冯加顺加入这个组织后不久就发现其中存在问题,便向柳忠林提出退出请求、写了退出字据。“我发觉是假的,也告诫其他人不要去了。”冯加顺说。此外,冯加顺还退还了一些下线的款项。被告人李艳敏则称,她加入这个组织后并没有得到当初所说的高额回报,便决定搜集证据进行报案。“当时公安机关打电话给我,我还说正好,你们不找我,我也要去找你们,我有材料要交给你们。”李艳敏说。
通过公安机关调查,这个传销组织涉及人员达300多人。
21名被告人均表悔意求轻判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是否具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虚拟下线是否纳入下线人数、到案情况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等展开激烈辩论。
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21名被告人没有参与制定“资本运作”传销组织的规章制度及组织管理,他们也是被骗参与,不起到组织领导的作用;被告人自己出钱买虚拟下线,不可能去发展其他下线,虚拟下线不应认定为下线;大部分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未采取相关措施前就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应认定为自首。
公诉机关则提出,21名被告人参与传销是第一步,随后组织人到北海听参与者介绍、购书学习等行为属法律意义上的组织、领导者;他们自己出钱购买虚拟下线,目的是为了升上“老总”级别拿到更高工资,因而找不到将虚拟下线不列为下线的理由;被告人是否认定为自首,则以法庭调查的事实为准。
“我错了,害了自己的亲人,心里非常愧疚,如果世界上有后悔药,我要吃几瓶,希望能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法庭现场朱洁说。而其他被告人也像朱洁一样在自诉中表达了悔意,并希望得到法院轻判。
经过一天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