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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辆被扣车辆将强制报废

发布时间:2011-05-2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认真核对报废车辆

  由回收公司运走进行解体

  5月18日,市交警直属大队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部门联合核对了即将报废的470辆车辆,并由回收公司运走进行解体。

  5月18日上午,笔者在中心城区珊瑚停车场内看到,市交警直属大队民警和来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的工作人员正在认真核对报废车辆,经核对无误的车辆由回收公司用吊车搬到大货车上后运走解体。据悉,为防止这些车辆再次流入社会,造成安全隐患,届时三部门还将派人到回收公司监督解体。

  据介绍,此次将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共达470辆,包括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车型,都是市交警直属大队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对具有交通违法的机动车依法进行查扣的,这些机动车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超过法定处理时限,经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后仍未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交警直属大队于2010年5月27日在《玉溪日报》进行了公告,但是这些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逾期不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由于这些机动车被查扣时间较长,绝大部分机件锈蚀,车体残缺不全,已失去使用价值,达到了报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