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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1人醉驾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1-05-1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夜查酒驾

  5月1日以来,我市各级交警部门将飙车、醉驾入刑宣传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宣传效应,结合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定期不定期开展的7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21人。在澄江、江川、通海、高速四个大队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均未发现醉驾。

  半个月多来,交警部门在各主要路段、客运站(点)、集贸市场等重要场所,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氛围。派出宣传民警深入机关单位,对国家公职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国家公职人员模范带头遵守法律。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展开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与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部门合作,采取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市民宣传飙车、醉驾入刑,多形式加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县区交警大队结合农忙时节和“大走访”开门评警等活动,走进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及田间地头,向广大群众发放“醉驾入罪2011年5月1日生效,醉驾将直接注销驾驶证,5年不得重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等宣传资料,讲解酒驾、飙车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条款内容。深入工程施工现场和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征询交管工作意见及建议。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和“四支队伍”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利条件,在酒文化浓厚的民族聚集地区进行宣传,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对酒驾、飙车危害性的认识。

  针对交通事故发生规律、特点等,全市各级交警部门按照整合分组、分片负责、互相联动、巡守结合的勤务模式,以酒驾、飙车整治为重点,以辖区重点路段、餐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为执法重点区域,在全市开展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形成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高压态势。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开展飙车、醉驾入刑宣传176次,发放宣传材料9.6万余份,粘贴悬挂各种宣传挂图、标语千余副(张),发送手机短信190万条,受警示教育群众上百万人(次)。(交宣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