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醉驾入刑”后开展首次酒驾整治
为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5月9日,市交警直属大队开展了“醉驾入刑”后的首次酒驾整治行动,整治活动发现一名驾驶员饮酒后驾车。
19时30分,交警在玉兴路与东风路交叉口、红塔文体中心附近等人员密集地点设置5个卡点开展巡查工作,严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看到交警在查酒驾,过往的行人都表示很赞同。李女士说:“开车本来就不能喝酒,如果出了事怎么办?”
据统计,当晚市交警直属大队出动警力67人,警车39辆,教育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3起,扣车17辆,其中饮酒后驾车1起。 据了解,查处的饮酒后驾车的是摩托车司机,其吹气检测酒精含量结果是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5毫克。按照车辆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属于饮酒后驾车的规定,这名男子已经属于饮酒后驾车,将按照5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记者 申进明 李梅 通讯员 张龙斌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