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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民房惊现“火药库”

发布时间:2010-01-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市民举报和民警蹲点,1月27日下午,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成功将隐藏与出租房内的两家非法堆放、出售烟花爆竹窝点端掉,并收缴烟花、爆竹、火炮等907件,其中违禁品鱼雷、特制大地雷等118件。

  下午4点左右,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位于红塔区中卫社区中卫六组徐百户屯三十五幢11号门前时,只见大门紧锁,连窗户也遮得严严实实。询问左右邻居,都说这房子是被人租了,但至于用途就不清楚了,租房的人来去都是神神秘秘的,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根据村民指示,执法人员找来了房东,后在房东的带领下,执法民警终于将涉事的湖南籍男子李光阳带至该出租屋内,并指认了现场。据了解,李光阳家目前在彩虹批发市场内开了两个铺面,平时就卖手套、毛巾等生活物品,前不久才从江川等地花了5万余元进来烟花爆竹出售。到被查获时,尚剩余498件,其中违禁品鱼雷18件、特制大地雷等25件。

  “我以前从来没有卖过烟花爆竹,也知道彩虹批发市场内禁止买这些东西,所以就在外面摆地摊卖。”李光阳说。

  “我的房子是在09年11月中旬开始租给他(李光阳)的,当但他只跟他说要租房子堆一些东西,但我不知道他是用来堆放烟花爆竹,要是知道我就不会租给他了。”房东冯开云说。

  而就在距离三十五幢11号不足50米远的另一件出租屋内,民警又查获了409件烟花爆竹和火炮,其中违禁品鱼雷、特制大地雷等75件。

  “附近的居民都相对集中,他们还在房间里堆放这么多烟花爆竹和违禁物品,太危险了!”在得知这两家用出租来的房子堆放烟花爆竹后,附近的村民都很气愤,纷纷表示这种行为太不应该了,如果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据介绍,凡在红塔区内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却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储存的用户,一经发现,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1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依法刑事拘留。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从事非渠道进货的行为将按非法经营进行处罚。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烟花爆竹专项打击治理工作来,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的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经公安机关对举报的案件查证属实后,视情况每起案件给予50至500元的奖励,被查获的烟花爆竹数量特大的可适当增加奖励标准。举报电话:110、0877—2694067、2077488。    (记者 李志能 李铎业 通讯员 袁蓉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