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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交警开展第十一次酒后驾车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09-11-1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11月11日,我市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第十一次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元江交警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方针,秩序中队将正在过哈尼十月年的乡镇道路作为集中整治的主战场,城市中队联合巡逻大队把城区作为主战场集中警力、装备,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酒后驾驶嫌疑的 ,立即指挥其将车辆停放到安全位置接受检查。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属酒后驾驶的立即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禁止其继续驾驶机动车 ,对无驾驶人代替驾驶的 ,将车辆存放到指定地点。整治中 ,大队邀请了县纪委的同志、元江县电视台的记者随警作战 ,对整治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现场采访报道 ,营造整治声势 ,广造舆论氛围。

  高速大队所属四个中队按照预先的安排部署分成两个组开展专项行动,红塔中队、峨山中队在玉元高速公路峨山收费站出口开展统一行动;新平中队和元江中队在元磨高速公路元江收费出口开展统一行动。统一行动中 ,两组民警重点查处酒后驾驶 、醉酒驾驶、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各项交通违法行为。

  峨山大队协同县纪委、高管大队、县巡逻警察大队,采取不断变换检查地点的方式,严厉打击夜间交通违法行为,让酒后驾驶交通违    法行为无空可钻。同时延伸整治范围 ,将酒后整治行动的范围从县城向各乡镇延伸 ,将农村集镇街子天、农村红白事纳入整治范围 ,扩大整治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并把酒精检测仪、录音笔、微型摄录机等执法装备投放到路面。

  红塔交警大队全警出动 ,在辖区太极路李棋环岛、汇溪路桂井路口等交通要道设置临时检查点 ,对出入州城的各类机动车进行全面检查 ,进一步巩固了自开展禁止酒后驾驶以来的战斗成果。在整治行动期间 ,大队安排民警将“人为本、德为先、让行人先走”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平安行动倡议书发放给每一名接受检查的驾乘人员 ,得到广大驾乘人员的好评。

  高速大队认真按照上级公安部门的部署要求 ,每十天组织一次大队酒驾统一行动 ,采取有力措施 ,继续保持高压管控态势 ,切实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三个零”再掀整治酒驾新高潮 ,积极营造辖区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零缝隙”部署。大队立足辖区实际 ,对卡点位置设置、拦车方式、现场人员分工、民警自身安全防护、现场控制等环节周密安排 ,进一步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取得实效。在辖区交通安全检查站、服务区、收费站口 ,对过往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高密度检查 ,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努力做 到一个也不漏过 ,一个也不放过。

  二是“零容忍”处理。大队要求民警做到逢违必纠 ,纠而必处 ,处则上限 ,用足法律顶格处罚 ,该罚必罚 ,该扣必扣 ,该吊销必吊销 ,该拘留必拘留 ,切实形成高压态势。并且有效排除各类执法干扰 ,坚决杜绝说情现象。制定了酒后驾车“快处快办”措施 ,对涉嫌酒后驾驶的违法人员实施现场吹气采证 ,对吹气检查结果有疑问的驾驶员通过与医疗部门联系及时送检 ,并实行一案一记录制度 ,对检测后达到酒后或醉酒驾车标准的 ,及时审批落实行政拘留处罚罚款吊扣驾驶证 ,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时间 ,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零距离”宣传。大队结合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教育 活动的开展 ,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客运、厂矿等有车单位 ,对机动车驾乘人实施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把《拒绝酒后驾驶》的宣传图片贴到显眼位置 ,大力宣传酒后驾驶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及后果。要求民警在受理群众所办业务时、在路面纠违时、在处理事故时 ,向群众、驾驶员发放宣传资料 ,面对面地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随时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知识和各种交通管理信息 ,切实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对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提高警告率 ,减少处罚面 ,扩大教育面 ,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减少执法冲突 ,切实树立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 ,力促警民和谐关系。 (交宣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