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七项措施部署全市教育专项工程
市教育局七项措施部署全市教育专项工程
2013年11月8日,玉溪市教育局召开教育专项工程推进会,传达学习全省教育财务暨教育专项工程推进会精神,总结全市校安工程暨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等教育专项工程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第一,重视教育专项工程建设。要求各县区抓住市委市政府采用“三统一”建设模式,解决了建设企业和资金这一机遇,采取果断措施,对每一个项目分析研究,加快建设进度。
第二,明确工程建设的时限。一是2009―2012年安排的校安工程拆除重建项目、加固改造项目必须于2013年年底实现全部完工交付使用,个别确有困难实施的项目,须制订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并最迟须于2014年2月底前完成。二是2013年安排的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暨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务必于2013年12月底实现全面开工建设。三是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改造和学前教育项目工作力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食堂改造项目2013年底前实现全部竣工,学前教育项目2013年年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第三,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下拨。对下一步建设资金的下拨,市教育局将按照“资金跟着进度走”的原则下拨,同时,根据各县区工程推进的情况,对完成情况好的县区增加工程资金,完成不好的县区扣减工程资金。
第四,落实规费减免和审批政策。要求各县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简化办理(审批)程序的通知》精神,积极协调,力争缩短工程前期工作时间和减免工程建设费用。
第五,应用减隔震技术。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减隔震技术发展与应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建设符合抗震要求的安全校舍。
第六,重视校园规划。做到规划先行,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的校舍建设中要使校舍布局、建设风格、建筑颜色与校园其它建筑协调一致,建设美丽校园。
第七,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督查机制,把督查督办作为常规性工作来抓。对措施不力、工程推进缓慢的县区,市级将采取向县区政府下发督办通知、整改意见书、通报等形式进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