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游泳教练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条件:
1、接受过游泳专业训练8年以上,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基本功。须获得过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第一名及以上成绩。
2、政治素质可靠,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
四、相关待遇:
按照玉人事复[2010]89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
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协议后,与学校仅存聘用关系,不存在人事关系。
1、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22日止。
2、地点:玉溪市少体校训练处 电话:2068764
3、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能力及特长、成绩的相关材料、本人简历、户口簿(或户口证明)。
玉溪市少体校
201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