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招考

玉溪市花灯剧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为进一步加强市花灯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工作指示精神,促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经批准,玉溪市花灯剧团拟面向全省普通大中专院校为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花灯表演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花灯表演人员1名(女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廉洁自律、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3、热爱花灯艺术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够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5、具有在艺术团体实习经历一年以上;
具体要求如下:
①具有中专以上艺术院校学历,花灯表演专业,年满18岁至21岁的历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须具备与自身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水平,能较好完成剧目的表演工作任务。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委托玉溪市人才市场公开报名。待报名结束后,由市文化局对所报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2、招聘方法: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人才综合素质测评(30%)、专业技术考核(70%),采取总分录取的方式,择优录取。
3、聘用: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现行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4、携带材料:(1)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2)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3)艺术团体实习证明材料。
5、报名时间:2009年9月24日-26日
6、报名地点:玉溪市秀山路5-2号人才市场二楼
7、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
  四、考试安排
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人员管理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市文化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定。待人事局审定后,新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实行聘用管理,新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
 
           玉溪市文化局   玉溪市人事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