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虚拟货币的幌子”是金融传销特点之一
近日保监会主管的中国保险报网发表文章《打击金融传销须多管齐下》,文章指出,与传统的传销方式相比,微信传销、网络传销等新兴传销模式花样多变,扩张速度快,隐蔽性、欺骗性强,出现了虚拟性、跨地域性、隐蔽性、金融性和更具欺骗性等新特点。
许多非法传销组织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开始呈现“多元化”特点,是多种类型交叉或者结合的模式,传播速度快、查处更加困难。
日前,银监会、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四部委发出预警,提示其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提示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互赠等为名义的金融传销。
文章提到当前金融传销的基本类型和特点,特别以虚拟货币举例:打着“虚拟货币”特别是比特币的幌子,使一些人相信虚拟货币能够迅速升值。有的传销活动场所与财务、核心资料数据管理场所分离,遇到紧急情况,可以立即通知关闭服务器,毁灭证据;有的设立两套财务账,开设多个个人账户,用于收取传销经营款、支付会员奖金和隐匿违法资金,规避执法机关检查。一些传销组织还不断修改计酬制度,通过降低入门费用、发放高额奖金(有的奖金发放比例为经营额的70%)、缩短会员奖金结算时间(每周结算改为每日结算)等手段,增强诱惑力和欺骗性,刺激传销网络迅速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