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云南省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三十一)

发布时间:2018-07-13 来源:玉溪网

7月11日18:45,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39件。该批举报投诉件均为7月5日24时前寄出(以邮戳时间为准)的信件,涉及11个州(市),昆明21件居第一位;普洱4件居第二位;玉溪、文山3件居第三位,涉及重点关注案件13件。红河、昭通、保山、楚雄、迪庆、临沧未收到举报件。20:30,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三十二批39个环境问题全部移交相关州(市)和部门进行办理。

目前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工作全部结束。我省共计接收到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三十二批次共计1998件交办件,其中来电举报1485件,来信举报513件,涉及16个州(市),重点关注案件577件。下一步,涉及环保问题的举报投诉事项可继续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微信平台正常受理。

截至2018年7月12日18:00,我市共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材料29批104件(其中有1件不属于环境保护范畴,不予公开;1件由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省直单位),其中:重点关注32件;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重复举报的案件6件;已上报进度办理情况101件,已办结101件(其中有一件不属于环境保护范畴,不予公开);关停取缔企业3家,责令整改202户,限产停产1户,查封扣押24户,下达处罚决定书21份,罚款金额210.04万元;约谈23人;问责单位4个(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问责,均为乡科级单位),问责干部3人(给予3人谈话诫勉问责,均为乡科级),立案审查并给予党纪处分4人,其中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乡科级2人、科员2人);约谈县处级干部2人,提醒谈话8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次。立案侦查2件,刑事拘留2人,尚无行政拘留情况。(玉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