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300005)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11 来源: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30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324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通海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存在问题限期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举报反映“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甸心七组进村路口的不知名钢钉厂,不分日夜的生产,噪音扰民”。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核实,举报件所称的“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甸心七组进村路口的不知名钢钉厂”实为“云南通海双丰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通海县河西镇甸心村委会七组(葛家营),2016年9月投产,其生产产品为圆钉。

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葛安邦,经营范围:五金配件加工销售;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矿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蔬菜、花卉、水果、农产品购销;货物进出口。企业未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二、调查情况

2018年7月1日,通海县立即组织河西镇、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国土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云南通海双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为27台制钉机、6组拉丝机、3套滚箱式抛光机。生产工艺为:外购钢筋→拉丝→制钉→抛光。紧邻企业车间的住户共有2户,其中1户为该企业业主。

关于举报该企业“不分日夜的生产,噪音扰民”的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企业生产时间为每日08︰00至18︰00。噪音来源于制钉机、抛光机,厂内厂外有明显噪音。

三、存在问题

(一)云南通海双丰工贸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噪音扰民。

(二)企业未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部分属实(该厂生产时,产生噪音扰民属实,不分日夜的生产不属实)。现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责令立即停止生产。7月1日,通海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未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通环责改字〔2018〕08号),责令该企业“圆钉生产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报请政府予以关停。

(二)采取断电措施。云南通海双丰工贸有限公司主动申请停电进行整改,河西镇于7月1日15时协调供电公司对云南通海双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用电进行断电处理。

(三)依法关停。通海县已制定《云南通海双丰工贸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方案》,限期于2018年7月30日前对云南通海双丰工贸有限公司依法实施关停。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举报交办件办理情况已在通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hai.gov.cn/hjbhdchtk4264/20180703/923773.html)向社会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督促通海县严格按照《云南通海双丰工贸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按期完成关停的整改任务。

(二)整改完成后,引导企业转型。厂房作为仓库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手续,合法经营。同时加强管理,确保不影响环境和周围住户。

(三)加大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环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