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云南省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二十九)

发布时间:2018-07-06 来源:玉溪网

7月4日21:00,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三十批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82件(含来信举报31件),涉及14个州(市),昆明32件居第一位;曲靖11件居第二位;玉溪9件居第三位,涉及重点关注案件18件。德宏、临沧当日未收到举报件。21:50,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三十批82个环境问题全部移交相关州(市)和部门进行办理。

截至目前共计接收到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三十批次共计1891件交办件,其中来电举报1435件,来信举报456件,涉及16个州(市),昆明757件居第一位;曲靖201件居第二位;昭通173件居第三位;大理141件居第四位;红河122件居第五位,重点关注案件549件。

截至2018年7月5日18:00,我市共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材料27批98件(其中有1件不属于环境保护范畴,不予公开;1件由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省直单位),其中:重点关注30件;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重复举报的案件6件;已上报进度办理情况84件,已办结72件(其中有1件不属于环境保护范畴,不予公开);关停取缔企业3家,责令整改160户,限产停产1户,查封扣押18户,下达处罚决定书11份,罚款金额60.02万元;约谈22人;问责单位4个(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问责,均为乡科级单位),问责干部3人(给予3人谈话诫勉问责,均为乡科级),立案审查并给予党纪处分4人,其中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乡科级2人、科员2人);约谈县处级干部2人,提醒谈话8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次。尚无立案侦查、行政、刑事拘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