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210035)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02 来源: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202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峨山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存在问题于2018年7月2日前限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投诉人称:“峨山县双江街道倪江南路附近有6家烧烤摊,油烟污染大,晚上20︰00到凌晨03︰00左右营业,对旁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希望督察组调查解决”。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经核实,峨山县双江街道倪江南路原有7家烧烤摊,分别是阿四排骨(经营者:施占武)、蓝带多彩扎啤城(经营者:舒慧媛)、石屏二勇豆腐烧烤(经营者:邹二勇)、石屏老辉烧烤(经营者:邹俊辉)、桂林风味园小广西砂锅饭(经营者:孙珊珊)、峨山回娘烧烤总店(经营者:马旭)、峨山老王烧烤店(经营者:丁开珍)。2018年6月20日石屏老辉烧烤转向在店内经营串串香,不涉及烧烤。现实际有6家烧烤摊经营户。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峨山县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局联合县环保局、双江街道办事处出动执法人员27人,对倪江南路6家烧烤摊进行了整治。2018年6月26日21时,峨山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猊江南路6家烧烤摊进行现场执法。

经现场核实,上述6家烧烤摊属铺面经营性质,经营时间为晚上8点至次日凌晨1点。夜间经营时,炭火烧烤架、桌椅等摆放于人行道上,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违反了城市管理条例;炭火烧烤架未安装排烟管道及油烟净化装置,直接将油烟排放至空气中,油烟的排放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

(一)阿四排骨、蓝带多彩扎啤城、石屏二勇豆腐烧烤、桂林风味园小广西砂锅饭、峨山回娘烧烤总店、峨山老王烧烤店6家烧烤摊经营者的行为,已构成占道经营,违反城市管理条例。

(二)6家烧烤摊炭火烧烤架未安装排烟管道及油烟净化装置,直接将油烟排放至空气中,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属实。

(一) 2018年6月22日,对峨山县猊江路6家烧烤摊点进行清理整治,责令烧烤经营者改正占道经营行为,整顿占道炭火、伞架等物件。

(二)2018年6月26日21时,对猊江南路6家烧烤摊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整改油烟排放系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烟油排放管道,减少油烟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三)对举报件所涉的地段,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持续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举报交办件办理情况已在峨山县人民政府网(//esxzfxxgk/yyssydhjbhzxxd4994/20180628/922192.html)向社会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对峨山县猊江南路6家整改情况跟踪问效,如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对照《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烧烤餐饮的规范管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执法巡查。对违规经营户,加大查处力度,促进烧烤经营的良性健康发展。

(三)加强对烧烤经营者的道德素质宣传、教育,采用发放宣传单、电视视频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烧烤摊位环保、卫生干净和使用无烟烧烤设备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鼓励广大烧烤经营者成为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峨山县城市功能不健全、规划不合理,致使全县烧烤经营者较为分散,目前峨山县人民政府正在研究新建一处能容纳烧烤经营者集中经营的地点,在远离住宅小区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处理好排烟、环境污染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