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190044)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6-27 来源: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176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通海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人称:“通海县里山乡五山村三组,有一养猪场,粪便外流,污水四处流淌,规模有70-80头,臭味很大,苍蝇蚊虫很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举报的养殖户为杨天海,籍贯:贵州省镇宁县,家庭住址:贵州省镇宁县扁担山乡革老坟村一组49号,现居住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董家营。

2.养殖场周边情况。东边相距20米处有两座废弃的烤烟房,在烤烟房与猪舍之间有一条山水沟;南边有农田3块,面积约4亩,现种植甘蓝和玉米;西边相邻处有民房和进出猪舍的村道;北边靠山也有民房;整个地形是北高南低,粪塘位于养殖场南边,面积约为10平方米,紧邻粪塘东边建有一个污水收集池,容积约为3立方米。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0日,通海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联动,成立工作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情况。通海县里山乡五山村三组(蛇箐)村庄旁现有养殖户1户,养殖类型为生猪,养殖区占地面积90.01平方米,养殖场地属杨天海向付家伟租用,年租金为5060元,属散养户猪舍,现养殖生猪头数实有39头。

(二)土地审批情况。该养殖场位于里山乡五山村委会三组(蛇箐)村庄旁,土地已于1997年1月25日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用途为畜圈、烤房,面积90.01平方米。

(三)污染治理情况。按照畜禽养殖的相关规定,养殖场设有粪塘和污水收集池,粪塘面积10平方米,污水收集池1个,容积约为3立方米。经核查,养殖户定期对粪塘和污水收集池进行清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基本满足要求。

调查时,发现粪便外流属近期雨季天气,雨水通过猪舍墙角的排水沟汇集于养殖户修建的粪塘和污水收集池内,粪塘和污水收集池在无法容纳后,有少部分外流到猪舍正南方的农田中。养殖场现场存在异味,粪塘处和泔水溢出处有苍蝇;溢出的粪水流入到周边的3块农田中,有异味。

三、存在问题

养殖场所的粪塘和污水收集池雨污分流不彻底,因近期雨季多雨,雨水流进污水收集池,发生少部分污水外流到猪舍正南方向的农田中,产生异味。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一)责令养殖户立即用石棉瓦遮挡粪塘和污水收集池,防止雨水直接进入粪塘和污水收集池,并清理猪舍周边沟道,达到雨污分流的基本要求。

(二)严格按照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养殖户于6月25日前将存栏的生猪销售完毕。6月26日对猪舍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打扫环境卫生,并做好消毒处理,永久性关停该养殖场所。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举报交办件办理情况已在通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hai.gov.cn/hjbhdchtk4264/20180623/920223.html)向社会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规范养殖相关政策,加强日常监管和督查,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定期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入户开展好规范养殖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养殖户依法依规养殖。

(二)督促通海县严格根据《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定分布图》和区域土地、水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养殖户数量和生产规模。对于保留的养殖场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要求养殖场完善配套设施。通过全面规划和整治,积极发展环境友好、清洁生产、可持续、健康的畜禽养殖产业,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水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