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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四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平台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四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平台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玉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云政办函〔2022101号)等有关要求,2022年四季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政务公开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截至20221231日,全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网站13个。四季度普查监测中,发现“单项否决”指标及不合格政府网站2个,分别是“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通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全市政府网站合格率85%。“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连续两个季度为不合格网站。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截至20221231日,全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211个。四季度普查监测中,发现9个政务新媒体存在部分功能无法访问、内容更新不及时、部分功能不实用等问题,77个政务新媒体存在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等问题。

(三)政民互动办理回复情况。2022年全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平台“百姓信箱”共收到网民留言1830条,其中2022四季度,收到网民留言485条,已办结回复479条,超期未办结回复6条,办结回复率99%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不严、落实整改不及时。个别单位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到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中还是多次出现表述错误,发布的文件带红头公章的情况,如元江县、市防震减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部分单位对市政府办公室每天反馈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

(二)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重视不够,对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开而不管”,造成信息更新断档,如红塔区“红塔工业园区”;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填报有关备案信息中存在填报的认证主体与新媒体平台显示认证主体不一致的情况;政务新媒体大量存在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的情况,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回复不及时,如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持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到先审后发,避免出现转载或发布信息出错等情况发生。

二)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开办政务新媒体的单位,对“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里的备案信息进行1次自检自查,检查填报的备案信息与实际平台显示的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进行修正。并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杜绝出现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功能不实用等,加大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办理回复力度。

(三)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各单位务必安排专人每天及时接收整改市政府办公室反馈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按时按质进行整改反馈。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被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于2023119日(星期四)前将整改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通过OA邮箱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和信息科。


玉溪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0